, 是权利人对林木和林地拥有的一种权力,主要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林地所有权:分别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林木所有权:可以归国家、集体、个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林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国家所有的林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
答:林权登记发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森林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对林地林木权属关系、坐落、四至、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核发权属证书,以保护权利人对土地和土地上林木的合法权益。
答:主要是为了确认林地林木权属关系,定分止争。规范林地流转,保障林地交易的健康发展,汇集信息,及时充分掌握林地动态变化的情况。
答:(1)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3)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法律依据;(4)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5)明晰产权的依据;(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
答:(1)申请登记的林地权利是否存在权属纠纷。如果存在纠纷,应当先解决纠纷,再申请登记。(2)是否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如果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已依法登记发证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材料和有关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如果没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办理首次登记或者原首次登记未完成需要开展补充调查的, 由登记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地籍调查,其他情形由申请人负责提供地籍调查成果资料,然后再提出申请登记。(3)申请登记的林地是国有林地还是集体林地;是通过审批取得、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其他承包方式取得还是通过流转方式取得的,然后根据林权类不动产权利类型的适用情形,确定相应的权利类型。(4)申请登记的权利是否已经依法登记。如果尚未依法登记,则应先办理首次登记。如果已经依法登记,则应根据不动产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确定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登记类型。(5)申请人是否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确定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的基础上, 应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6)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b)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林地、森林、林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权属 来源材料; c) 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2)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b) 享有自留山的使用权等权属来源材料; c) 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3)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和承包方身份证明; b)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等权属来源材料; c) 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4)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a)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b) 权属来源材料,包括:1)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提交集体林地承包合同;2) 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提交相关协议;3) 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c)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和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 提交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