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内证照齐全、权属清晰、无山林纠纷的人工杉木林、采伐迹地、毛竹林、阔叶林
营业执照、林权证(或不动产证)、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回申请。
发布收储公告→林权所有者报名→收储主体初审→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摇号→第三方资质公司进行资源调查评估→专家库成员现场核查及核实《评估报告》→同意后由林权所有者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收储主体竞标摘牌签订合同→支付资金→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变更发证。
请各有意愿流转的林权所有者在公告期内申报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收储资格。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7330003